访谈|阿斯利康全球执行副总裁王磊:进博会凸显“加码投资中国”的重要价值******
(第五届进博会)访谈|阿斯利康全球执行副总裁王磊:进博会凸显“加码投资中国”的重要价值
中新社上海11月5日电 题:访谈|阿斯利康全球执行副总裁王磊:进博会凸显“加码投资中国”的重要价值
作者 樊中华 汤彦俊
“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五年来,阿斯利康除上海中国总部外,还打造了多个区域总部,从‘头回客’变为‘回头客’,从‘展商’变为‘投资商’,进博会是以中国经济的良性发展,去造福全世界。”
回顾近五年来的“进博缘”,阿斯利康全球执行副总裁、国际业务及中国总裁王磊表示,进博会于阿斯利康而言,“已经演变为一个投资与创新的盛会,也是每年用来检验与中国各地政府和生态圈企业合作成果的盛会。”
阿斯利康全球执行副总裁、国际业务及中国总裁王磊 受访者供图王磊回忆,参展首届进博会时,“没想到中国政府支持力度如此之大,全世界的参与范围如此之广,进博会撬动了全中国和全世界的关注与合作,让我印象深刻”。
也正因此,从第二届进博会开始,“始终看好中国市场、坚持加码投资中国”成为阿斯利康参展进博会不变的“主旋律”。此后几年间,阿斯利康将上海研发平台升级为全球研发中国中心,成立人工智能(AI)创新中心,并接连在多地布局打造区域总部,最终形成“上海为中国总部,北京、杭州、成都、广州、无锡、青岛为六大区域总部”的全新在华布局。
此外,王磊透露,阿斯利康将在本届进博会上正式揭牌青岛生产基地,同时继续投资扩产现有无锡、泰州两大全球供应基地,进一步惠及全球及中国患者,提升中国在全球生物医药领域的地位,助力中国提升全球供应链韧性。
位于山东青岛的阿斯利康吸入气雾剂生产基地奠基 受访者供图“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各个地方的经济有着不同特色和优势资源,我们在不同区域进行投资布局,始终看好中国经济整体发展,也是对中国长期坚定承诺的具体举措。”王磊说,在全球疫情反复的情况下,阿斯利康持续在中国加码投资制造业,“也是看到中国在疫情常态化下的供应链保障能力”。
在王磊看来,进博会让中国与外资企业“双向开放”并不断增强互信。一方面,中国政府在全力支持外资企业在华自主创新。“去年,我们与国投创新合资成立的迪哲医药在科创板上市,目前已经有好几个在临床阶段的新药在世界和中国同步注册。我们不仅把国外的新药带进中国,而且要把中国的新药带给全世界。”
另一方面,“进博会促进了我们与各地政府的密切合作,以‘全生态’推动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发展。”王磊介绍,当前阿斯利康在华各个区域总部的“标配”包括与当地专家和产业合作打造全病程管理创新方案的中国智慧健康创新中心(CCiC),与当地政府合作进行产业孵化的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iCampus),以及进行创新投资的阿斯利康中金医疗产业基金。
截至2021年底,创新中心及合作伙伴共同支持学会打造的多项全病程管理创新方案,在全国数千家医院实现落地,部分方案更是已走出国门,惠及全球患者;同时,创新园已有60多家海内外企业入驻;产业基金目前管理资金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成功投资十余家创新企业。
“我们坚持通过投资来推动更多中国创新的落地。”王磊说,未来,阿斯利康一是要深化各地区域总部,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二是要加大制造业的投资,归拢全世界产能;三是加快资本与产业对接,打造创新生态,让“中国创新”造福全球患者。
“五年来,我们深刻感受到了进博会强大的‘溢出效应’,我认为进博会是中国的一个创举,它在平台能效、生态打造、合作机会等方面,可能超过任何我参与的其他展会。”王磊透露,阿斯利康已报名参加第六届进博会,“我永远对下一届进博会期待最大”。(完)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